2025年6月4日下午,由我院李远行教授主持的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全过程人民民主视角下首都社区自治规范化研究》开题论证会在学院514会议室举行。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卢晖临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郑雄飞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社会与民族学院王晓毅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董磊明教授,77779193永利杨敏教授、王积超教授、艾云副教授等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77779193永利党委书记吕杰主持。
首先,李远行介绍了课题研究的背景。基于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七】要求: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其中总第23条意见更是具体到健全基层民主制度,要求“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完善基层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有序开展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由此,课题以社区自治规范化为切入点,探讨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对于完善基层民主体系和工作体系的作用。
之后,李远行介绍了课题的三个核心概念:全过程人民民主、社区治理、规范化。着重对如何理解规范化概念进行了阐述。
最后,李远行简要介绍了课题的研究方法和思路。
在交流环节,各位老师针对课题进行了评议与讨论:
卢晖临提出,要加强社区类型分析和党建引领在不同类型社区中的影响。
郑雄飞认为,可以根据类型化的治理功能、治理对象等做机制化分析,在分析时突出首都的特色性。
董磊明指出,可以从委托代理关系切入,即以服务促治理,由此将社区治理中的辖区与单位勾连起来。在以人为本、以人的需求为本、以服务为本促治理的过程中,考虑规范什么、规范和自治的边界等问题。
王晓毅提出要着眼于首都的特色,同时从中国式现代化的视角理解人民民主。规范化涉及各主体间的融合,要考虑到中国的国家、社会、市场的相互促进关系,以及责任和权利的对应关系。
杨敏首先肯定了选题的意义与价值,并在治理实践上特别提到了北京草厂社区的实践创新,如小院议事厅。
艾云提出,由于社区自治实践中产权关系决定了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关系以及规范的生成形式,因此也可以从产权角度考量。
李远行代表课题组表示,将充分吸收与会专家们的宝贵建议,聚焦课题目标任务,把握研究重点,努力克服困难,开展高质量研究。